作者: 日期:2024-11-30 点击数:
山东审判杂志简介
a.文中凡出现引用文献处,均应采用脚注或尾注方式明确标注具体出处、作者、页码、出版社和出版地,引用文献来源可信。
b.来稿请附200字以内的文章摘要,摘要应客观地反映文章的主要信息,不需评论、解释,关键词不超过5个词。
c.通讯作者应由全体署名作者在投稿前自行确定,按照国际惯例,未标注通讯作者的论文第一作者即为通讯作者。
d.编辑部对稿件采用双向匿名评审,公平评审,并根据审稿专家的意见确定拟录用的稿件,对不宜录用的稿件及时通知作者退稿。
e.正文标题末尾不使用标点符号(问号、叹号、省略号除外)。层序一般不超过5级,可使用“一”“(一)”“1.”“(1)”“1)”标明,不宣用①,以与注释序号区别。
山东审判杂志(双月刊)知识丰富,内容广泛,贴近大众,自1984年创刊以来广受好评,注重视角的宏观性、全局性和指导性,在业界形成了一定影响和良好口碑。
山东审判杂志贯彻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和“古为今用、洋为中用”的方针,坚持实事求是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,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,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。
重要通知:《山东审判》杂志已正式更名为《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》。